土地挂号申请书范文

导语:怎么才干写好一篇土地挂号请求书,这就需求搜集收拾更多的材料和文献,欢迎阅览由好用生活网收拾的十篇范文,供你学习。 篇1 贰言挂号请求人 预告挂号请求人 其他 称号,名字 李** 张** 证件品种 安排安排代码证 居民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 其他 证件编号 510112*********

导语:怎么才干写好一篇土地挂号请求书,这就需求搜集收拾更多的材料和文献,欢迎阅览由好用生活网收拾的十篇范文,供你学习。

篇1

ð贰言挂号请求人 ð预告挂号请求人 ð其他 称号,名字 李** 张** 证件品种 ð安排安排代码证 Ö居民身份证 ð护照 ð军官证 ð其他 证件编号 510112************ 510112************ 单位性质 ð行政 ð作业 企业,ð国有 ð团体 ð私营 ð外资 ð港澳台 ð联营 ð股份制 ð个别 ð其他 Ö个人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身份证地址 邮编:可选填 法定代表人或担任人   联系人:李**联系电话:13********* 电子邮件:可选填 人名字   职业资历证书号   安排称号   联系电话   登 记 申 请 人 ,开发商填写 ð典当人 ð供役地权力人Ö权力转让人 ð预告挂号责任人 ð其他 称号,名字 开发商称号 证件品种 Ö安排安排代码证 ð居民身份证 ð护照 ð军官证 ð其他 证件编号 安排代码证 单 位 性 质 ð行政 Ö作业 企业,ð国有 ð团体 ð私营 ð外资 ð港澳台 ð联营 ð股份制 ð个别 ð其他 ð个人 通讯地址 地 址 邮编: 可选填 法定代表人或担任人 法代表人名字 联系人:李**联系电话:13********* 电子邮件:可选填 人名字 / 职业资历证书号 / 安排称号 / 联系电话 / 土

况 坐 落 龙泉驿区**大街**号*栋*单元**号,依照房产证地址填写 土地证号 龙国用,****第***号 房产证号 权******* 土地面积 ***平方米,依照土地证书上挂号面积填写 土地用处 住所/商业/车库,依照土地证书上挂号面积填写 权力树立情况 Ö地表 ð地上 ð地下 获得价格 选填 权属性质 Ö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ð国有农用地运用权 ð团体土地所有权

ð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 ð宅基地运用权 ð团体农用地运用权 运用权类型 国有 Ö划拨Ö出让 ð作价出资,入股 ð租借 ð授权运营 ð其他 团体 ð荒地拍卖 ð同意拨用宅基地 ð同意拨用企业用地 ð团体土地入股,联营 ð其他 需役地

坐 落 无需填写 土地典当情况 土地价格 无需填写 土地典当面积 无需填写 土地典当金额 无需填写 土地典当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无需填写

请求挂号的内容

因购买商品房,产权证已处理,现请求处理疆土证分户。

本请求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请求材料的真实性担任。

篇2

浙江省土地挂号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权属处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土地所有者、运用者和他项权力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办法》的规矩,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运用者、团体土地所有者、团体土地运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力者,有必要依照本办法的规矩,请求土地挂号。

承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许运用权、水面和滩涂的饲养运用权,别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矩处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挂号作业。

第四条 依法挂号的土地所有权、运用权和他项权力受法令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

未经依法挂号的土地,不得转让、租借和典当。

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运用权和他项权力挂号

第五条 土地挂号以宗地为根本单元。

具有或许运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运用者或许所有者,应当分宗请求挂号。

两个以上土地运用者一起运用同一宗土地的,应当别离请求挂号。

第六条 依法运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土地运用者应当自实地定点放样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地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运用权。

依法有偿运用国有土地的,土地运用者应当自依照有偿运用合同约好,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等有偿运用费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地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国有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运用权。

未承认运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担任维护处理。

第七条 省级国家机关、省属企业作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心直属企业作业单位依法运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的挂号发证作业,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担任,或许由其托付土地地址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挂号中的有关争议问题依法予以裁决,对违背规矩的土地挂号发证效果依法吊销,对托付的土地挂号事务依法回收。

第八条 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者或许发包者应当向土地地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团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承认所有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能够对市辖区内的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施行共同挂号。

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挂号细则,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第九条 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的,土地运用者应当自实地定点放样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地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团体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运用权。

农人团体所有的农用地,土地运用者应当向土地地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团体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运用权。但现已依法核发乡村团体土地承揽权证书的,能够不再处理土地运用权挂号。未核发乡村团体土地承揽权证书的,土地承揽合同作为土地挂号的根据,并核发土地运用权证书。

农人团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不含责任山、自留山)依法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运用者应当自承揽、租借、招投标合同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地址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团体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运用权。

第十条 依法独立运用的地下空间,运用者应当自同意运用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地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地下空间土地运用权证书,承认运用权。

第十一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土地所有者、运用者应当在签定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原挂号机关处理土地他项权力设定挂号:

(一)依法典当土地运用权的;

(二)依法租借土地运用权的;

(三)设定法令、法规规矩需求挂号的其他他项权力的。

他项权力产生改动的,当事人应当在同意改动或许改动产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挂号机关请求处理改动挂号。

第十二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土地所有者、运用者应当在土地权属改动之日起30日内,向原挂号机关请求处理土地权属改动挂号:

(一)依法转让土地运用权的;

(二)依法承继土地运用权的;

(三)因交流、调整土地而产生土地所有权、运用权改动的;

(四)因处置典当产业而获得土地运用权的;

(五)因单位吞并、分立、吞并等原因引起土地运用权改动的;

(六)其他土地权属依法改动的景象。

第十三条 土地用处产生改动或许改动土地运用情况的,土地所有者、运用者或许他项权力当事人应当在同意改动或许改动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挂号机关请求处理改动挂号。

第十四条 土地开发建造项目竣工查验后,土地权力人应当在经过查验之日起30日内,向原挂号机关请求处理改动挂号。

因称号、法定代表人、地址、运用条件等挂号事项产生改动的,土地所有者、运用者或许他项权力当事人应当在同意改动或许改动产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挂号机关请求处理改动挂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土地所有者、运用者或许他项权力当事人应当向原挂号机关请求处理刊出挂号:

(一)依法回收土地运用权的;

(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或许租借期满,未请求续期或许请求续期未获同意的;

(三)因自然灾害构成土地灭失的;

(四)土地他项权力停止的;

(五)法令、法规、规章规矩应当刊出挂号的景象。

当事人有前款所列景象之一,未依照本办法规矩请求处理刊出挂号的,由原挂号机关直接处理刊出挂号,刊出其土地证书。

第十六条 土地挂号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错登、骗登或许漏登的,应当及时处理更正挂号;土地所有者、土地运用者、他项权力当事人以及其他好坏联系人发现错登或漏登的,能够请求更正挂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处理更正挂号。

处理更正挂号的,应当及时予以公告。

第三章 土地挂号程序

第十七条 请求土地挂号,能够由土地所有者、土地运用者、他项权力当事人自行请求,也能够托付土地挂号安排请求挂号。

土地挂号安排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中介安排处理规矩的条件和程序树立;从事土地挂号事务的人员应当获得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资历承认。

第十八条 请求土地挂号,请求者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土地挂号请求书;

(二)土地挂号请求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身份证明或许户籍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历证明;

(四)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的,应当提交其权属证明;

(五)需求交纳土地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交纳证明;

(六)法令、法规、规章规矩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托付人请求土地挂号的,还应提交授权托付书和人身份证明。

第十九条 土地挂号请求书应当载明下列首要事项:

(一)请求人的称号、地址;

(二)土地坐落、面积、用处、等级;

(三)土地所有权、运用权和他项权力权属来历;

(四)请求人的签名盖章;

(五)其他需求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条 请求人提交土地权属来历证明,应当契合下列规矩:

(一)以划拨办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的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议书;

(二)运用团体土地进行建造或许农业生产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的用地文件或许土地运用合同;

(三)以出让办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付出凭据;

(四)以入股办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应当提交土地运用权入股的同意文件和入股合同;

(五)依法承租土地的,应当提交土地租借的同意文件和租借合同;

(六)以其他办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应当提交合法的权属来历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土地挂号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请求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查看,并按下列规矩处理:

(一)契合本办法规矩的,应当作出受理决议;

(二)请求人供给的证明材料不完全或许不契合规矩的,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期限补正;

(三)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景象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议;

(四)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景象之一的,应当作出暂缓挂号决议。

收到土地挂号请求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前款规矩时刻内既未要求期限补正、又不作出受理决议的,查看期满即为受理。

第二十二条 请求土地挂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一)不归于本机关统辖的;

(二)在补正告诉规矩时刻内未补正有关证明材料的;

(三)不能供给合法土地权属获得的证明的;

(四)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期限超越土地运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

(五)按规矩应当申报地价而未申报的,或许隐秘、虚报地价的;

(六)法令、法规、规章规矩不予受理的其他景象。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缓挂号:

(一)土地权属争议没有处理的;

(二)土地违法行为没有处理或许正在处理的;

(三)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约束土地权力的;

(四)法令、法规、规章规矩应当暂缓挂号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列景象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土地挂号。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受理或许暂缓挂号的,应当作出书面决议,阐明理由及根据,并奉告请求人享有请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必要时,应当事前安排听证。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土地挂号请求后,应当进行地籍查询,审阅土地权属、面积、用处、等级等;契合挂号要求的,应当在本行政区域规模内揭露发行的报纸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但本办法第十四条规矩的土地挂号事项在外。

第二十六条 请求人和其他好坏联系人对公告内容有贰言的,能够在公告期限内向受理挂号请求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复查,并提交复查请求书和有关根据材料。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查请求书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效果书面告诉复查请求人。

第二十七条 公告期满,凡契合土地挂号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应当制造土地挂号卡,公布、替换、改动、刊出土地证书。

土地挂号卡和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力的合法凭据。土地证书丢失、损毁的,当事人应当及时依照有关规矩向原土地挂号机关请求补发。

请求人应当依照规矩交纳有关挂号费用。挂号费用的收取标准,应当依照权限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财务、物价部门核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下列规矩期限内处理土地挂号:

(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团体土地所有权、团体土地运用权挂号为30日;

(二)土地用处改动或许改动土地运用情况挂号为30日;

(三)他项权力挂号为15日;

(四)刊出挂号为15日;

(五)其他事项改动挂号为15日。

前款规矩期限从受理土地挂号请求之日起核算,但公告期限在外。

第四章 监督处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树立健全对土地挂号活动的监督准则和责任追查准则,依法施行监督处理责任。

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全省土地挂号作业的监督查看,并根据实践情况进行专项查看,发现土地挂号有违法或不妥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查办。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纳办法,树立健全作业机制,加强对土地挂号作业的监督处理。在查验挂号文件时,发现有土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施行土地督查功能;在施行土地督查时,发现未请求处理土地挂号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期限处理挂号。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施行土地挂号、土地督查责任,应当予以支撑和合作,不得回绝与阻止土地处理查看人员依法实行职务。

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安排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挂号行为,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述或许检举。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仔细核对,并将核对效果及时答复申述人或许检举人。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恰当办法向社会发布土地挂号的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等,便利请求人,并自觉承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从事土地挂号作业的人员应当获得国家或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挂号人员资历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施行土地证书查验准则,及时更正违法或许不妥的土地挂号。详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所有者、土地运用者和他项权力当事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矩的期限,照实请求土地挂号,不得虚报或许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涂抹、仿制土地证书、土地挂号文件材料,不得运用土地证书、土地挂号文件从事不合法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有关安排和个人能够查询土地挂号材料,除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事项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回绝。

第五章 法令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土地违法行为,法令、法规已有行政处分规矩的,依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实行。

第三十八条 违背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矩、第十一条第一款规矩不请求土地挂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期限处理;逾期仍不处理的,给予正告,并可处以20xx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矩,土地所有者、运用者不处理土地改动挂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期限处理;逾期仍不处理的,给予正告,并可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矩,土地所有者、运用者、他项权力当事人不处理土地改动挂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给予正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土地证书:

(一)采纳诈骗手法,骗得土地挂号的;

(二)假造土地证书的;

(三)涂抹土地证书的;

(四)不按土地挂号的用处运用土地或许私行改动土地运用情况的。

前款第(三)项景象,情节严峻的,能够依法回收土地运用权,刊出土地证书。

第四十二条 在土地挂号作业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置:

(一)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招摇撞骗的;

(二)因作业严峻渎职构成错、漏挂号,或许挂号不妥而不纠正的;

(三)走漏作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

(四)丢失挂号材料,给请求人构成重大丢失的;

(五)刁难当事人,或许收受贿赂的;

(六)违背规矩收取费用的;

(七)回绝承受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查看的。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作业人员因作业渎职,构成当事人丢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三条 违背本办法规矩,涉嫌犯罪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年 月日起施行。

土地挂号根本程序不同类型的土地挂号在详细程序上尽管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的根本程序可分为土地挂号请求、地籍查询、权属审阅、注册挂号、核发证书五个过程。

请求人向土地挂号机关请求土地挂号,应当提交必要的文件材料包含:

(1)《土地挂号请求书》;

(2)请求人身份证明;

篇3

第一条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承认和维护土地权力人的合法权益,标准土地挂号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处理法》、《江苏省施行〈土地处理法〉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挂号是指依法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力人的国有土地运用权、团体土地所有权、团体土地运用权以及根据上述权力设定的土地他项权力的挂号。

土地权力人是指国有土地运用者、团体土地所有者、团体土地运用者以及土地他项权力者。

土地他项权力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运用权以外的权力,包含典当权、承租权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矩需求挂号的其他土地权力。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运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力的搬运,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运用权的直接搬运和跟着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搬运而产生的搬运,以及由此引起的土地他项权力的搬运。

第四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运用者、团体土地所有者、团体土地运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力者,有必要依照本办法规矩,请求土地挂号。

请求土地挂号,请求人能够授权托付人处理。

第五条依法挂号的土地权力受法令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疆土处理部门主管全省城乡的土地挂号作业。

市、县人民政府疆土处理部门,以下简称疆土处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挂号作业。

土地挂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安排进行,省级、省属以上单位,除国家已有明文规矩的部下单位外的土地财物额须经省疆土处理部门审阅后,方可予以挂号。

第二章一般规矩

第七条土地挂号分为初始土地挂号和改动土地挂号。

初始土地挂号,是指在必定时刻内,对辖区内悉数土地或许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遍及挂号。

改动土地挂号,是指现已挂号的土地权力因搬运、切割、吞并、增减、消除以及土地用处等产生改动而进行的日常挂号。

第八条土地挂号以宗地为根本单元。

所谓宗地,是指由权属边界关闭的地块。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运用者所共有,其间难以辨明权属边界的地块也称为宗地。

一个土地权力人具有或许运用两宗或两宗以上土地的,应分宗挂号;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运用者一起运用一宗土地的,应按宗别离挂号。

跨县级行政区运用土地的,应别离在土地地址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挂号。

第九条土地挂号的首要内容是:

,一土地权力人的称号、地址、单位性质、上级主管部门;

,二土地权属性质;

,三土地权属来历;

,四土地坐落及四址;

,五地址图幅号、地籍号;

,六土地用处;

,七土地面积;

,八土地等级、地价及土地财物额;

,九运用期限;

,十他项权力;

,十一挂号日期;

,十二其他。

第十条土地挂号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土地挂号请求;

,二土地查询;

,三权属审阅;

,四注册挂号;

,五发放或更改土地证书。

第十一条土地挂号由下列土地权力人请求:

国有土地运用权,由依法享有该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个人请求。

团体土地所有权,由依法享有该团体土地所有权的团体经济安排请求。无团体经济安排的,归于村团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请求;归于村以下单位团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请求;归于乡,镇团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代为请求。

团体土地运用权,由依法享有该团体土地运用权的单位、个人请求。

土地他项权力,由依法享有该土地他项权力当事人请求。

第十二条请求土地挂号时,请求人应当向疆土处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以下称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

,一土地挂号请求书;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历证明;

,四土地权属证明;

,五房子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国家和省规矩的土地税费交纳证明;

,七法令、法规、规章规矩的其他材料。

托付别人土地挂号请求的,人还须提交授权托付书和自己身份证明。

土地权力人请求输土地挂号手续时,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矩交纳土地挂号费用。

第十三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疆土处理部门不予受理土地挂号请求,并于接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奉告请求人:

,一请求挂号的土地不在本挂号区的;

,二提交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不完全的;

,三不能供给合法证明的;

,三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典当期限超越土地运用权出让期限的;

,五未依法处理房产改动挂号的;

,六其他依法不予理的景象。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疆土处理部门能够作出暂缓挂号的决议,并于接到请求书之日起15日内将暂缓挂号的理由书面告诉请求人:

,一土地权属争议没有处理的;

,二土地违法行为没有处理或许正在处理的;

,三依法约束土地权力或许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约束土地权力的;

,四法令、法规规矩暂缓挂号的事项。

第十五条疆土处理部门应当根据土地查询效果,对请求挂号的各项内容逐项查看、核实。

第十六条经审阅契合要求的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的挂号请求,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予以注册挂号。

经挂号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国有土地运用者发放《国有土地运用证》;经挂号的团体土地所有权、运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别离向团体土地所有者、运用者发放《团体土地运用证》、《团体土地运用证》。

经审阅契合要求的土地他项权力挂号请求,由市、县疆土处理部门直接挂号,并向其间的典当权人、承租人别离发放《土地运用权典当证明书》、《土地运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十七条土地挂号卡是土地挂号的主件,也是土地所有权、运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力的法令根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所有者、运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力者持有的法令凭据。

土地挂号请求书、土地挂号卡等土地挂号文件应当严厉依照国家土地处理局拟定的共同格局印制;土地所有权证书、运用权证书、他项权力证书应当由省疆土处理部门依照国家土地处理局拟定的款式共同印制。

第十八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疆土处理部门能够决议在全省规模内对土地证书施行查验。

经省疆土处理部门同意,市、县疆土处理部门能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证书施行查验。

第三章初始土地挂号

第十九条初始土地挂号,由市、县人民政府布告,告诉的首要内容包含:

,一挂号区的区分;

,二受理挂号的期限;

,三请求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四受理请求地址;

,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条土地挂号请求人应当在规矩时刻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到指定的地址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土地挂号。

第二十一条经查询、审阅,疆土处理部门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精确的宗地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土地挂号请求人及其好坏联系人在公告后30日内,对土地挂号审阅效果有贰言的,能够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复查。

土地挂号过程中发现的权属争议,按《江苏省施行〈土地处理法〉办法》第十一条规矩调处后,再处理挂号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告期满,土地挂号请求人及其好坏联系人对土地挂号效果未提出贰言的,由疆土处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注册挂号,发放土地证书。

第二十四条疆土处理部门应对如下国有储藏土地进行土地查询、计算造册:

,一团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消失后的原团体所有土地,包含因国家建造征用土地,农人团体建制吊销或其人口悉数转为乡镇人口,未经征用的原团体土地;

,二依法回收土地运用权的国有土地;

,三其他没有承认土地运用权的国有土地。

第四章改动土地挂号

第二十五条改动土地挂号的内容分为:

,一土地权属改动挂号;

,二他项权力改动挂号;

,三更名挂号;

,四更址挂号;

,五更正挂号;

,六土地用处改动挂号;

,七刊出挂号。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改动时应当依法先处理房产改动挂号,并在处理房产改动挂号后15日内到疆土处理部门处理土地运用权改动挂号。

第二十七条因土地征用、划拨引起的土地所有权、运用权搬运的,土地权力人在土地征用、划拨同意后的30日内,持土地征用、划拨同意文件和其他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二十八条以出让办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含划拨土地运用权依法处理出让手续,土地运用权受让人应在按出让合同约好缴付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后30日内,持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付凭据和其他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土地挂号。

第二十九条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转让两边应在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和其他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一起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三十条因单位吞并、分立、企业吞并等原因引起土地运用权搬运的,新用地单位应在其主管部门同意后30日内,持同意文件、有关合同,协议和其他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三十一条因处置典当产业面最得土地运用权的,获得该土地运用权的土地权力人和典当人应在获得土地运用权后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和有关处置典当产业证明文件一起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三十二条交流、调整团体土地,产生所有权搬运的,当事人应当在交流、调整土地协议同意后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以及协议和同意文件等,一起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三十三条国家将国有土地运用权以入股办法让与股份制企业的,该企业应在树立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和土地运用权入股同意文件等,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三十四条国家将国有土地运用权租借给股份制企业的,该企业应在树立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和土地运用权租借同意文件等,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三十五条土地运用者依法以入股办法将土地运用权搬运到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的,两边当事人应在入股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以及土地运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入股合平等,一起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三十六条依法租借土地运用权的,租借人和承租人应在土地运用权租借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以及土地运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土地运用权租借合平等,一起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土地运用权租借期内,租借合同产生改动的,租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租借合同产生改动后15日内,持有关文件请求改动挂号。

第三十七条土地运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典当,有必要在典当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别离到疆土处理部门和房产处理部门处理挂号手续,未经挂号的典当无效。

一宗地屡次典当的,处置典当产业的归还次序,以请求典当挂号的时刻为序。

土地运用权典当期间,典当合同产生改动的,典当当事人应在典当合同产生改动后15日内,持有关文件请求改动挂号。

第三十八条因土地权属搬运引起他项权力改动的,他项权力者和土地所有者或运用者,应当在请求土地权属改动挂号的一起,请求他项权力改动挂号。

第三十九条土地权力人更改称号或通讯地址的,在改动产生后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和有关改动证明,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四十条挂号的土地用处产生改动的,土地权力人在改动同意后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和同意文件,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景象之一,致使土地权力停止的,土地权力人应在权力停止后15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和有关合同、证明,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刊出土地挂号。

,一依法被回收土地运用权的;

,二土地运用权出让期满;

,二土地运用权典当合同停止;

,四土地运用权租借合同停止;

,五因自然灾害构成的土地权力丢失;

,六团体所有的土地被悉数征用或许团体土地所有者依法悉数转为乡镇居民的。

逾期不请求刊出挂号的,疆土处理部门可依法直接处理刊出挂号手续,刊出土地证书,并将刊出效果告诉当事人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二条暂时租借乡镇以共用地的,承租者应在同意后15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凭和有关同意文件,到疆土处理部门处理他项权力挂号,收取《土地运用权承租证明书》,租借期限不得超越2年。租借期满后,承租者应及时到疆土处理部门处理刊出挂号手续,确需连续运用的,应从头处理挂号手续。

第四十三条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或由非运营性用处改动为运营性用处,应当依照国家规矩处理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后再按规矩处理改动土地挂号手续。

第四十四条请求土地权属改动挂号和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依法应当进行土地评价和承认的当事人应提交土地评价及承认陈述,改制企业还应提交土地财物处置计划和同意书。

请求土地运用权租借挂号,当事人应当依法照实申报租金。

第四十五条本章规矩以外的以其他方式产生的土地权力改动,当事人应在改动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挂号规矩的文件和有关证明文件,向疆土处理部门请求改动土地挂号。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六条土地运用者、所有者不按本办法规矩处理初始土地挂号的,以不合法占地论处;不按本办法规矩处理改动土地挂号或未按挂号的土地用处运用土地的,按违法用地处理。

第四十七条采纳不合法手法获取土地证书的,由疆土处理部门刊出土地挂号,刊出土地证书,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私行涂抹、假造、印刷、出售土地证书的,其土地证书无效,并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疆土处理部门在施行罚款处分时,应当出具省财务部门共同监制的罚款收据,罚款应当依照规矩上缴国库。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处分不服的,能够依照《行政复议法令》和《行政诉讼法》的规矩请求复议或许申述,逾期不请求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申述又不施行处分决议的,疆土处理部门能够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第五十条挂号机关及其作业人员应当毋忝厥职,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地址单位或许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挂号机关及其作业人员违背本办法,构成权力人丢失的,应当担任补偿。

第六章附则

篇4

原国家土地处理局1995年12月28日公布的《土地挂号规矩》第69条规矩:“土地运用者、所有者凡不按规矩按期请求初始土地挂号的,依照不合法占地的处理办法论处;对凡不按规矩按期请求改动土地挂号的,除按违法占地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刊出土地挂号,刊出土地证书。”依照该条规矩,未处理挂号(包含初始挂号和改动挂号)的土地按违法占地处理。笔者以为,这一规矩显着不妥,缺少必要的法令根据。

土地挂号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运用权、团体土地所有权、团体土地运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力的挂号。从政府处理的视点看,土地挂号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联系、用处、面积、运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载于专门的簿册,以承认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用处理,维护土地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从土地权力人的视点看,土地挂号是指土地权力人或许土地权力改动当事人依照法令的规矩,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交请求书及有关产权证书、协议书、契证等材料,要求记载土地权力或许权力改动事项,经国家主管机关查看承认无误后,将土地的权力或许权力改动事项记载于国家土地挂号册上。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均归于产业权,土地挂号作为一项法令准则,从民法理论来看,其本质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和运用权人的产业权力进行承认和维护,归于行政机关对民事权力和民事责任的承认。

《土地处理法》第13条规矩:“依法挂号的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受法令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略”,从这一规矩能够看出,土地权力非经挂号不得收效,土地挂号是土地权力收效的要件。可是,从初始土地挂号和改动土地挂号的本质来看,运用未进行挂号的土地不必定便是违法用地。在处理初始土地挂号时,假如土地权力人已获得了土地权属来历的合法证明文件,即便土地权力人未按期请求处理初始土地挂号,咱们也不可能就此承认其已获得的合法的土地权属来历证明文件没有法令效力。相同,假如当事人的土地权力产生了改动,只需改动属当事人两边意思共同(如签定了转让协议),契合土地权力改动的法令规矩,当事人不到土地挂号机关处理改动挂号,咱们相同不能承认其行为违法。比方,甲把一块土地转让给乙,两边签定了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且契合国家法令规矩的转让土地条件,这其实已在法令上产生了土地权力改动的成果,即便不处理改动土地挂号,咱们也不能承认转让行为不合法,受让方获得的土地是违法的。所以《土地处理法》第82条规矩:“不依照本法规矩处理土地改动挂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处理。”至于“责令期限处理”后当事人仍未施行的,法令也没有规矩能够“按不合法占用土地处理”。

从以上剖析能够得出结论,未按规矩期限处理初始土地挂号和改动土地挂号,按违法用地处理是不恰当的。但从依法处理土地,严厉施行土地用处控制,维护土地权力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稳的高度来看,对这种行为也不能放任不管。部分省市的土地挂号地方性法规,如《云南省土地挂号法令》就很好地处理了这个问题。2003年4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土地挂号法令》第35条、第36条规矩了对未按期处理初始土地挂号和改动土地挂号的行为,处理的办法是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仍不处理的,处以每平方米二元以上五元以下的罚款。

篇5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改动挂号是指土地初始挂号后,因土地所有权、运用权改动或搬运,以及土地的首要用处、边界、他项权力等初始挂号内容产生改动,而须依法处理的挂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

第四条青岛市土地处理部门是本市土地改动挂号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市、区土地处理部门,按规矩的权限分工,担任本辖区内的土地改动挂号作业。

第五条凡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土地所有人运用人或他项权力人均须自原因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土地处理部门请求土地改动挂号:

,一依法经过土地出让、转让、租借、典当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

,二因赠与或承继、生意、交流、切割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运用权搬运的;

,三因农用土地交流、调整引起土地运用权或土地所有权改动的;

,四宗地吞并或宗地切割的;

,五因安排调整、企业吞并等引起土地权属改动的;

,六因土地权属改动引起他项权力搬运的;

,七更改土地运用人、土地所有人的称号、地址的;

,八改动土地首要用处的;

,九其他须请求土地改动挂号的。

第六条进行非农业建造运用土地的,土地运用人须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土地处理部门请求土地改动挂号。

第七条土地所有人、运用人及他项权力人发现土地初始挂号内容有错、漏挂号的,应及时到土地处理部门处理改动挂号。

第八条请求土地改动挂号,须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土地改动挂号请求书;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三原土地所有证或土地运用证;

,四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五有关部门的同意文件;

,六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第九条土地处理部门须在接到土地改动挂号请求后,进行审阅,对改动挂号规矩的,应报人民政府同意后,改动土地注册挂号内容,替换或更改土地证书。

第十条土地处理部门对未按规矩按期请求改动挂号的,可按不合法占地处理,并可视情节轻重,报经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刊出土地证书。

第十一条土地所有人、运用人、他项权力人请求土地改动挂号,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矩交纳土地挂号费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详细实行中的问题,由青岛市土地处理局担任解说。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正部分政府规章行政处分等条款的决议

,1998年8月24日青政发〔1998〕137号

全文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施行法令》和《土地挂号规矩》的规矩,为活跃保险地打开土地挂号材料揭露查询作业,加速推动我疆土地挂号材料揭露查询准则的树立,进一步完善土地挂号准则,加强土地市场标准化处理,依法维护土地权力人的合法权益,决议在全国打开土地挂号揭露查询试点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进步知道,加强领导。土地挂号揭露查询是土地挂号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土地市场标准化处理,树立揭露、公平、公平的市场秩序的重要办法,是依法维护土地权力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政府部门形象的根本要求,也是查验地籍处理等各项土地处理作业的重要手法。此项作业已列入我部本年的作业计划,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规模内全面打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知道这项作业的重要意义,仔细安排,加强领导,做好试点作业。

第一批试点承认30个城市,名单见附件一。试点地址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的安排和谐作业,及时把握试点进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做到上下交流、和谐共同。各试点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报告,获得政府的支撑,将土地挂号揭露查询作为政府行为,加大作业力度。要抓住拟定试点作业计划,计划的内容应包含:试点时刻、规模、安排、设备,安排执行、办法过程和作业准则树立的想象,需处理的问题,预期的效果,总结查验的内容等。试点作业计划经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查看后,于2000年2月29日前报我部地籍司。

二、采纳办法,确保作业的顺利完成。这次试点为期半年,时刻从200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要在以往作业的基础上,依照我部《土地挂号揭露查询暂行办法,试点试用》,附件二打开试点作业,并将试点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反应。各试点单位要清晰树立土地挂号揭露查询作业准则,并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这项作业的执行;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挂号的标准化处理,结合土地证书年检,对现有的土地挂号材料进行整理,坚持土地挂号材料的现势性和精确性,以确保土地挂号揭露查询效果的权威性;要自动与有关部门和谐,要点处理查询费用、安排设置等方面的问题,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要互相支撑,和谐合作,确保这项作业顺利施行,为在全国规模内全面推行土地挂号揭露查询准则创造条件。试点作业完成后,我部将进行总结查验,到时,各试点单位要及时上报试点总结材料和对《土地挂号揭露查询暂行办法,试点试用》的修正意见。

附件一:

土地挂号揭露查询试点城市名单

1、北京市崇文区

2、天津市红桥区

3、河北省廊坊市

4、山西省晋城市

5、包头市

6、辽宁省大连市

7、吉林省长春市

8、黑龙江省鸡西市

9、上海市

10、江苏省苏州市

11、浙江省慈溪市

12、安徽省铜陵市

13、福建省厦门市

14、江西省新余市

15、山东省青岛市

16、河南省漯河市

17、湖北省仙桃市

18、湖南省湘潭市

19、广东省汕头市

20、广西自治区南宁市

21、海南省海口市

22、四川省宜宾市

23、重庆市渝中区

24、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25、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26、陕西省西安市

27、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28、青海省西宁市

29、宁夏自治区青铜峡市

30、新疆自治区昌吉市

附件二:土地挂号揭露查询暂行办法,试点试行

第一条,法令根据为充分发挥土地挂号的效果,加强土地市场标准化处理,树立揭露、公平、公平的土地市场秩序,便利单位和个人查询土地权力情况,确保土地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处理法施行法令》和《土地挂号规矩》,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挂号材料界说本办法所称土地挂号揭露查询是指对土地挂号材料的揭露查询。土地挂号材料是指土地挂号机关在土地挂号过程中构成和搜集的一系列文字和图件材料。包含权属来历文件、土地挂号请求书、地籍查询表、地籍图等,以下简称原始凭据。以及土地挂号机关构成的终究挂号效果,包含土地挂号卡和宗地图等,以下简称土地挂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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