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什么意思(扒一扒冥婚陋习的黑历史)

前段时间,广西财经学院街舞社一段以旧社会为靠山、名为《殙》的舞蹈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舞蹈刚最先时,气氛喜庆祥和,新娘和伴娘们轻盈的舞姿,诉说着对婚姻的盼望和对未来新郎的憧憬。 ▲舞蹈《殙》开场喜气洋洋的娶亲场景 然而欢欣的气氛下,新娘的母亲却在舞台一角哭泣。

前段时间,广西财经学院街舞社一段以旧社会为靠山、名为《殙》的舞蹈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舞蹈刚最先时,气氛喜庆祥和,新娘和伴娘们轻盈的舞姿,诉说着对婚姻的盼望和对未来新郎的憧憬。

▲舞蹈《殙》开场喜气洋洋的娶亲场景

然而欢欣的气氛下,新娘的母亲却在舞台一角哭泣。等到新郎终于上场时,新娘看到的是一具被众人抬着的遗体。

▲舞蹈《殙》中新娘被捆绑了起来

▲舞蹈《殙》中被举起的男尸和新娘

一瞬间,新娘想要逃走,但却被父亲狠狠地推向了那具遗体。最后,新娘被红绸勒死了,父亲获得了一大笔钱。

▲舞蹈《殙》中新娘父亲收到了卖女儿的钱

清晰有力的舞蹈语言,让人看得汗毛竖起。网友们纷纷示意受到了震撼。

有人忧伤到流泪:

有人被吓得起鸡皮疙瘩、做噩梦:

更多的网友坚决否决这种封建糟粕:

冥婚自古就被视为违反伦理

冥婚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会有冥婚的泛起呢?

冥婚又称嫁殇、迁葬、阴亲、阴配、阴婚、鬼亲等等。“殇”的意思是十九岁之前往世的人,“嫁殇”指的就是嫁给早死的人。从冥婚的几种称谓中不难看出,冥婚就是为已死的男女举行的婚礼。

历史上冥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迁葬”,也就是在早亡男女生前没有婚约的条件下,将二者的骸骨迁葬到统一墓室,使他们能够在阴间成为正当伉俪;另一种是舞蹈《殙》中显示的活人与死人之间的娶亲形式。

冥婚只管在殷商时就有了雏形,但武王伐纣后,冥婚征象鲜有纪录,由于儒家经典《周礼·地官·媒氏》中明确否决冥婚。以是即即是在古代有冥婚发生,也是争议颇多。

曹操最心爱的儿子曹冲早亡,心疼儿子的曹操想给他娶一个冥妻,正好他的下属邴原刚死了女儿,曹操于是向邴原请求让他的女儿与曹冲合葬。然则邴原以这种做法不合乎礼法为由拒绝了曹操的要求。曹操不情愿,最后聘了甄氏的亡女为儿媳,与曹冲一同合葬。

▲影视剧中的曹操和曹冲

从这个历史故事可以看出两点:

一是“迁葬”要获得双方怙恃的赞成,职位之高如曹操也不能破例。冥婚并非简朴直接埋葬,它的操办程序和活人之间的婚姻一样。通常有鬼媒妁作媒、主婚,而且需要双方家长赞成。

二是冥婚不相符那时的礼法,这是邴原能够拒绝曹操的主要缘故原由。以司空陈群为首的儒家士人指出冥婚不相符传统礼法,引《周礼》以为冥婚是乱伦的行为。厥后曹操的孙子曹睿想要为殇女结冥婚,同样遭到了否决。

到了唐代,冥婚的征象变多了。唐中宗的儿子李重润被武则天杖杀时才十九岁。中宗即位后,追赠李重润为懿德太子,而且聘国子监丞裴粹的亡女为妻子,为他们举行了冥婚而且合葬到一起。

有天子带头,便有人想要效仿,甚至另有一些人试图将冥婚纳入到那时的婚姻制度中。然则,士医生们照样是否决的。大诗人白居易曾有一篇判词控诉冥婚,称其“既违反了国家禁令,也乱了人伦”

▲白居易画像

唐代以后,冥婚也受到了嫌疑和抵制。五代时期后唐的明宗看到唐代有些地方的婚姻制度中夹杂有冥婚,感伤地说:“儒生的作用是发扬孝道,移风易俗。婚礼是吉礼的一种,怎么可以用在死人身上?”于是下诏让大臣务必破除这些陋俗。

潜伏利益链

冥婚引发众多恶性案件

社会习俗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上生长起来的,冥婚泛起而且长时间在中国一些地域盛行,不外乎是三种缘故原由:

第一主要是封建迷信头脑中对死者的恐惧心理作祟。早夭未婚者不能埋入祖坟,家人忧郁这些早夭的子女亡灵无依无靠,会对家人发生很大的威胁。

第二是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下,未婚早夭的男子由于没有子嗣,不能享受家族后裔的祭祀。通过冥婚结成“伉俪”,便可以以为他们有子嗣,不仅能够埋入家族祖坟,也可以享受后裔家族成员的祭祀。

第三是怙恃对子女的情绪和亏欠心态。曹操就是由于心疼幼子曹冲早夭才为他聘娶鬼妻的。

随着社会的生长和文明的提高,冥婚泛起的缘故原由理应已不存在了。中国的执法对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明令阻止。但事实上,冥婚一直没有完全绝迹,直到今天仍泛起在一些区域。不仅是顽固的社会陋俗,甚至还成为一些人敛财的手段。

2016年5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曾做过观察报道,称在我国一些省份存在着冥婚利益链,年轻女性遗体是明码标价的。上世纪90年月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而到了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利益眼前不少造孽之徒铤而走险,因此冥婚也引发出包罗掘墓盗尸、销售遗体、杀人贩尸等在内的不少恶性案件。

据齐鲁网报道,2014年3月,山东巨野的一个犯罪团伙在深夜偷窃了一具下葬不久的女性遗体,经层层转卖,女尸被以42000元的价钱卖至河北邯郸想要为男性死者配阴婚的家庭。所幸,案发后遗体被追回。

又据《山西晚报》2004年10月30日报道,霍州妇女汤某因听说有女尸冥婚卖了5万元,便萌发了犯罪的念头。为了配阴婚卖遗体,汤某竟丧心病狂地将一名12岁的女学生残忍杀戮,卖出遗体后得赃款2.38万元。

杀人自然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偷窃遗体同样也冒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划定:偷窃、侮辱、有意损坏遗体、尸骸、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提及封建迷信,总有一些人喜欢用“存在即合理”的说辞来对其举行维护。但纵观冥婚的生长历史以及当今冥婚引发的案件可见,冥婚这样的封建迷信行为早应被时代摒弃。

毋庸置疑,冥婚属于封建迷信。它所谓的“存在即合理”,恰恰是一些人为了利益去刻意迎合,基本不管其是有违人伦,只管一心促成,充实自己的钱袋子。效果不仅违反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还很可能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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