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争议的焦点除了财产问题外,主要集中在双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呢?
夫妻离婚,未成年子女要跟随谁一起生活?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1、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问题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的,可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男女双方协商2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男方一起生活的,而且不会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也是可以的。
2、二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问题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夫妻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优先考虑出现下列情况的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周岁以上不满10周岁的子女的抚养,在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教育生活健康成长的条件下,遵循以上规则;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子女,则还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