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综合征现在尚无有用的医治手法,抵挡它的最好方法,是在孕妈妈生产前停止妊娠。
以往,对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主张作染色体剖析。但是,现在发现,大多数妇女是在35岁以下怀孕生育的,真实35岁以上妇女娩出的唐氏综合征患儿,只占总数的五分之一。因而,现在以为,对35岁以下孕妈妈也主张进行筛查,即每一位孕妈妈都有必要承受唐氏筛查,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如属高危,再作进一步产前检查,如抽取羊水或脐血以清晰确诊。
在欧美发达国家,孕妈妈早在孕11—13周+6天期间就能够作唐筛了。受技能条件所限,在我国,现在只要少量医院能够作孕早期唐筛。但大多数医院能够在孕中期,孕16~19周抽取孕妈妈外周血进行筛查。





